FAQ

  • Q1.對查證結果或服務不滿意,可以怎麼辦?

    請區分兩種情形:

    • 申訴:對查證決定(如意見類型)不服,要求本公司重新考慮。

    • 抱怨:對本公司服務或人員表達不滿。

    請以書面(電子郵件、傳真或郵寄)寄至 info@georcert.com,說明案件與事由。本公司將於收件後3個工作天內確認收件,並於30個工作天內回覆處理結果。申訴與抱怨將由與原案件無關的人員處理,不會因此對提出者產生任何不利對待。




    申訴及抱怨
  • Q2.什麼是溫室氣體查證?

    溫室氣體查證是由獨立的第三方,依據 ISO 14064-3,檢視組織所提出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資料與報告,確認其是否正確、完整,且符合 ISO 14064-1 等準則。完成後,本公司會出具查證聲明(意見)書與查證報告。

  • Q3.本公司提供哪些查證服務?

    本公司目前提供組織層級溫室氣體盤查(ISO 14064-1:2018)之查證服務。本公司只做查證,不提供溫室氣體盤查輔導、顧問或管理系統建置服務。

  • Q4.查證和盤查有什麼不同?

    盤查是貴公司自行(或委託他人)計算並編製溫室氣體排放清冊與報告。查證則是由獨立第三方檢視這份清冊與報告是否可信。兩者必須分開,查證機構不能查證自己參與製作的報告。

  • Q5.什麼樣的組織需要溫室氣體查證?

    常見情形包括:供應鏈客戶要求提供第三方查證的碳排放數據、編製永續報告書或對外揭露排放量、參與自願性減量或碳管理倡議、融資或投資端要求,以及公司內部希望提高數據可信度。

  • Q6.本公司的查證是否可用於政府法定的盤查登錄?

    本公司提供的是自願性溫室氣體查證。若貴公司屬於法規要求登錄、並須由環境部指定查驗機構辦理的對象,請先向主管機關確認適用要求。(建議由貴司承辦人再確認這條措辭。)

  • Q7.查證的流程是什麼?

  • Q8.申請時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

    通常包括:

    1. 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與清冊

    2. 組織邊界說明

    3. 排放源清冊

    4. 活動數據佐證資料(如電費單、燃料單據、生產與設備紀錄)

    5. 排放係數來源及計算過程

    6. 量測設備校正紀錄

    7. 以及盤查程序文件。

    實際清單於約定前審查時說明。


  • Q9.查證需要多少時間與費用?

    依受查證組織的規模、排放源數量與複雜度、場址數量及保證等級而定,每案查證人天不同,無法統一報價。歡迎來信或來電索取報價,我們會在約定前審查後提供說明。(請勿在網站寫固定金額或天數,除非與查證人天對照表一致。)

  • Q10.一定要到現場嗎?

    初次查證、報告範圍或邊界有重大變更、風險評估認為必要時,需要現場查證。是否需要現場、要訪視哪些場址,由本公司依風險評估結果決定,並向受查證者說明。

  • Q11.查證時是否會抽樣?樣本如何決定?

    會。查證小組依排放源風險高低決定取樣方式與樣本數,風險高的排放源取樣比例較高。取樣計畫與結果均有紀錄,並於查證報告中說明。

  • Q12.什麼是保證等級與實質性?

    保證等級是查證結論可提供的信賴程度,分為合理保證與有限保證,兩者的查證深度不同,由雙方於約定前協議。

    實質性是指錯誤大到足以影響報告使用者決策的門檻,由雙方於約定前協議,並記載於合約與查證計畫。


  • Q13.查證可能得到哪些結果?如果發現錯誤怎麼辦?

    查證意見可能為「未經修改」、「經修改」或「負面」意見;證據不足時也可能無法簽發意見。查證過程中若發現錯誤或不符合,會先與貴公司溝通,貴公司可在約定期限內更正或補充,本公司再重新評估。我們不會保證查證結果。

  • Q14.查證聲明書如何對外引用?可以使用本公司標誌嗎?

    貴公司可引用經查證的數據,但引用應完整、不得誤導。簡短引用應同時附上或指向完整的查證聲明內容;未經查證的資訊不得宣稱「已查證」,也不得以本公司名稱或標誌暨示其已通過查證。具體規則已載明於查證合約,使用前如有疑問請先聯絡本公司。

  • Q15.如何確保查證的獨立與公正?

    本公司不提供溫室氣體顧問或輔導服務,與顧問、輔導公司在財務與營運上保持獨立。每個案件開案前,查證人員與審查決定人員均須簽署利益衝突聲明,並確認與受查證者及其輔導單位之關係。詳見「公正性承諾」。

  • Q16.查證過程中取得的資料會保密嗎?

    會。查證過程中取得或產生的資訊,除貴公司已公開的內容、法律要求或雙方協議的情形外,均依保密協議保護。

  • 查Q17.證完成後有效期限多久?每年都要重新查證嗎?

    查證聲明書只反映簽發日期當時、特定盤查期間的結果,本身沒有固定的有效期限,是否每年查證取決於貴公司或客戶的需求。

  • Q18.簽發之後若發現新的事實會怎麼處理?

    若在簽發後發現可能實質影響查證意見的事實或新資訊,本公司會通知貴公司、評估是否需要修正或撤回聲明,必要時重新執行相關查證步驟。

  • Q19.如何聯絡本公司?

    電話 07-3970567、傳真 07-3874578、電子郵件 info@georcert.com、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光武路 5 號。